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及对象

科技特长生   2023-06-09 14:55   227   0  

一、招生计划

科技类0-6人(含科技发明、计算机编程、机器人设计)

二、招生对象

(1)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。其综合素质必备条件:与我校特长招生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等级必须为A,其余项目的等级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;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。

(2)年龄不超过16周岁(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 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(1)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类,获一等奖及以上。

(2)初中阶段参加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、(含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)、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或省中小学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(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),获机器人(主要指A类、B类、C类和创意类机器人) 或航模类以及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及以上。

(3)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电子技师认定活动,个人获一级电子技师称号。

(4)初中阶段参加省中学生“金钥匙”科技竞赛,获团体赛一等奖以上的主力队员,或省竞赛最佳选手。

(5)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或CCF非专业级软件能力认证(第二轮),获省一、二等奖。

以上竞赛均指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中的有关项目,其他竞赛不予参照。